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要履行下列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担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3、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等。
一、借款人还不起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还不起钱,担保人的处理。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具体处理如下:1、借款人还不起钱的,担保人需要履行担保责任,替借款人履行清偿义务;2、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义务后,可以对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无法清偿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偿还方式;3、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二、债务追讨中要提供的证据
债务追讨中要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对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
3、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担保可以解除吗
可以解除,一般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司法实践中比较多的是约定解除,主要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除担保合同。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
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
通常来说,在合同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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