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冻结公司账户的。
比如:税务部门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就可以冻结账户。但对于欠税企业,在限期内仍未缴纳欠税的,税务机关可以直接从该企业银行账户中扣缴税款或查封企业其他财产,但不可以直接冻结该企业银行账户。
需要明确的是,税务局若查账时发现纳税人逃税,而且在责令其缴纳应纳税款的限期内发现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纳税人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
综上所述,税务机关提请冻结的企业银行账户,需要解冻必须是相关税务事项处理完毕拿到结果通知书后才可以到银行办理解冻手续。至于具体的期限,要看实际情况,最终以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结果文书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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