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倒闭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具体如下:
1、如果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公司破产后股东无需额外承担责任;
2、如果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证明其财产与公司独立,不能证明的将承担连带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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