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谓增值税计税方法是指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直接计算法按计算增值额的不同,又可分为加法和减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加法,是把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各项增值项目一一相加,求出全部增值额,然后再依率计算增值税。增值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以及其他增值项目。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二、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第一条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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