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犯行为包括:以不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披露商业秘密。明知或应知这些违法行为并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第三方也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法律分析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当手段获娶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娶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拓展延伸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措施及其适用范围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措施及其适用范围是指为了维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保密性而采取的法律手段和规定的范围。一般来说,商业秘密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制定保密协议、限制员工和合作伙伴的访问权限、加强信息安全措施、实施技术保护手段等。这些法律措施旨在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盗用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其适用范围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企业的商业计划、客户信息、产品设计、营销策略等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和适用范围的完善,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创新能力,促进商业环境的健康发展。
结语
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和竞争优势。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法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制定保密协议、限制访问权限、加强信息安全等。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广泛,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完善的法律措施和适用范围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创新能力,促进商业环境的健康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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