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协议公证:
(一)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二)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在补充做。
(三)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必须要做公证的了。
一、商标转让提供什么材料
个人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供的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2份;
3、受让方主体资格复印件(受让人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体户执照;受让方是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
5、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转让声明书代理公司制作。
企业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二、商标转让公证所需资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共有的商标专有权应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受让烟草制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转让协议中应有转让等相关费用的约定。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三、协议公证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就算不做公证的话,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公证前通常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如有违反法律规定地方就会予以指出纠正。实际上,一份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论是否做公证,都是生效的,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依照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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