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邮政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邮件投递,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造成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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