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继续缴纳,也可以等实现就业后,再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