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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刑事辩护人只能是律师吗?

2021-03-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抢劫罪的刑事辩护人只能是律师吗?

1、抢劫罪的刑事辩护人并不是只能是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实施了抢劫行为的公民,若是被讯问了,或者是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那么就可以提出委托辩护人的请求。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抢劫罪是行为犯吗?

1、抢劫罪是行为犯。

《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由此可见,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质严重的犯罪。

2、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界限:

(1)先伤害,被害人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财物的,前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2)失去知觉的,临时起意拿走财物,前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3)先杀人,临时起意拿走财物,构成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离开现场后日后返回现场拿走财物,构成故意杀人罪与侵占罪。

三、入室抢劫常见的几种类型有哪些?

入室抢劫常见的几种类型包括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赌博有关的入室抢劫等。

1、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

事主或家庭成员在外与他人有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对方纠集数人持凶器闯入事主家中,以解决问题为名抢劫财物,这类案件多有预谋。

2、赌博有关的入室抢劫。

输钱一方前往赢钱一方家中抢劫或结伙抢劫设在住宅中的赌场,还有的是借口对方欠赌债为名,率领同伙入室进行抢劫。

3、随意性极强的入室抢劫。

作案人以上门服务,找人等借口骗事主开门后入室抢劫。这类案件多发生在工作日白天。作案人有的是直接或间接了解事主家中情况,有的则是“饥不择食”,闯到哪儿算哪儿,随意性极强。

4、“随机应变”的变盗为抢。

作案人入室盗窃作案时被事主或邻居发现,即变盗为抢,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抢劫财物并夺路逃跑。

实施了抢劫行为的公民,若是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那么是可以向律师委托辩护请求的,但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并不是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对抢劫罪的刑事辩护人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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