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前林地是林业部门登记发证,耕地是农业部门登记发证。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两者都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各地机构整合基本都没有完成,估计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办理,你可以去当地林业和农业部门都问一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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