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存在过失。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任何犯罪的构成都需具备“客观要件(不法)”和“主观要件(责任)”两方面,犯罪是主客观的统一。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携带毒品,首先具备了客观不法要件,即具有危害行为。再分析主观方面,根据社会多数人的认知逻辑,帮助朋友的朋友捎带物品,至少应该了解一下是什么物品,如果完全不了解就帮助携带,至少认为是存在过失的。
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还需根据法条判断,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即构成犯罪,如果数量达不到上述标准,则不构成犯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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