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方违反约定承担的责任有:
1、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部分加收的罚息;
2、使用贷款造成浪费或者使用贷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有权追回贷款本息,并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