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代理权产生的一种基础法律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有委托合同,所以委托人单方授权给受托人,受托人因此取得代理权。而委托授权的受托人代理权并非直接来至于委托合同,而是来至于委托人的授权行为。委托授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有委托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职务关系等等,甚至在现实生活中还没有达成委托合意,但已经委托授权的,当然多数委托代理的基础关系都是委托合同。委托授权独立于委托合同,委托授权的书面形式即表现为授权委托书。
一、委托人死亡后受托人何时才可以结束处理事务
当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承受了委托事务为止。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受托人仍可以向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请求报酬。
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人的继承人有时因远在外国,一时不能赶回来,如果受托人不继续处理其事务,势必使委托人的继承人发生损害。受托人应继续处理至委托人的继承人能够接受时为止。
委托合同的成立,是以双方信任为基础,为人格专属的法律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互相的信任还是未知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委托合同可以终止。
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即使有死亡、破产及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发生,委托关系仍不消灭,有此约定的,当然依照其约定。例如,委托律师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团委托人死亡而停止代理诉讼。
二、租赁合同与房屋代理合同有何区别
1、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委托人将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权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一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即委托代理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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