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领取正常出勤部门的工资。旷工是一种违纪行为,在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员工是无权领取工资报酬的,但是旷工的处罚仅限于旷工当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其他处罚,如辞退等等。但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旷工为由扣除其正常出勤部分的工资,如果因此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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