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款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
(1)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请求有关机构等第三方出面调解;
(3)仲裁,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一、如何解决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
1、调解因利息产生的债务纠纷,一般应提倡互助互济的精神,不计利息,无偿借贷。在某些情况下比如生产经营借贷等,当事人订立合同实行计算利息的有偿借贷,也是合法的。只要利息不超过一定的标准,利息作为对债权人提供贷币帮助的报酬,不应一律看作剥削,但是,有偿借贷必须事先约定,其利率应合理合法,一般不得超过国家银行贷款最高利率的一倍。国家禁止复利(利滚利)、预先扣除利息和高利贷。
2、调解因借贷偿还日期而产生的债务纠纷,如双方约定偿还日期的,债务人应如若偿还债务。没有约定偿还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索还,但应根据情况,给债务人留有适当的准备时间。如果债务人确有实际困难,应该偿还时不能偿还,债权人应采取公期索还,延长还期等宽限办法。如果债务人有条件偿还而故意拖延,债权人有权采取债务到期之日起合法加收利息等方式补偿损失。
3、调解因债务人中途死亡而产生的纠纷,不能因债务人的死亡而视为债务消失,死者的遗产的继承人有义务替死者继续偿还。但是,继承人替死者清偿债务的数额,应以实际继承遗产的价值数额为限。超出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可以不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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