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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的证据主要有哪些

2021-09-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拖欠货款的证据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债务人主体的资料等,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

一、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二、关于离婚证据的种类

离婚证据的种类包括:(一)书证(二)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三)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由于婚姻案件取证特别是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取证较为困难,因此,很多当事人寄希望于当庭陈述上面,在庭后或开庭时向法院递交书面陈述。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陈述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或律师注意收集、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补强。

三、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离婚证就可以是录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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