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卫生许可证年审申请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原件; 现场监督验收记录;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卫生部、卫生厅批准产品提供有效批准证书、批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换领时携带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监测报告、及要求的其他相关手续,待审批人员现场验点,确认有消毒间、储藏间等基本卫生设施后,即发放新的许可证。如果许可证过期,新证件未发放,期间属于无证经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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