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后依法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相应的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未经变更不得自行改变注册事项。公司商标变更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一、商标专用权可否转让
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具体如下: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吞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一、办理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 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商标权的特征如下:
1、独占性,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2、时效性,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总而言之,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可以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什么是商标变更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的规定,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商标变更的主要途径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的申请人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变更证明。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书面通知申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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