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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债权转让后是否拥有与原银行协商的权力?

2024-03-20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贷款人在债权转让后仍然拥有与原银行协商的权力,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债权转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依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告知债务人等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贷款人在债权转让后仍然拥有与原银行协商的权力,但是否能达成协商需要看债权转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同时,债权转让前后的信息披露和告知也是必要的。此外,变更合同的协商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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