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要件包括: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为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4、客观上是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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