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被雇佣的孩子如果是自家孩子仍算童工。如果是单纯的帮忙则不算。
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一)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出具假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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