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经营者应具备农村户籍。2、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以本家庭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5、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过流转过来的,应在合法的基础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6、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应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集中、稳定。从事粮食、经济作物等种植业的农场流转土地的租赁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亩以上。或者从事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农场,土地流转面积应在10亩以上或相关产业投入在5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 第一条 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可以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
依法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3、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4、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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