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当事人死亡合同有效。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该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见,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如其继承人有履行能力,可以继续承包。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