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订立了借款协议的,一般不需要收据和借据。如果未订立的,则当事人需要收据和借据作为债权的凭证。在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当事人可以使用收据和借据作为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一、欠钱起诉一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欠钱起诉需要的证据有证明有,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簿、社团法人登记证等主体登记信息。诉讼中发生法律关系后,当事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资料。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据、借据、还款承诺等。贷款已偿还的证据,如每次还本付息的收据或付款凭证。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转账记录
欠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的解决方式: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只有转账记录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借贷关系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借出去的钱没有签欠条怎么起诉
借出去的钱没有打欠条,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其他证据包括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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