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揽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一致,甲方就委托乙方洗涤各类布草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洗涤布草种类及洗涤数量:
1、甲方委托乙方洗涤客房布草、棋足布草。
2、洗涤数量以每天双方签字的《日洗涤布草报表》数量为准,按日分类统计,其他各类单据,收条无效。
3、甲方指定并认可工作人员( )或( )为委托人,来签字确定月洗涤布草工作事项。
4、乙方指定并认可工作人员( )或( )为委托人,来签字确定下月洗涤布草工作事项。
二、洗涤价格:
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价格表为准(见合同附件)
三、结账方式:
1、每月以双方签字的《日洗涤报表》为依据计算应付款项,结算日期为每月5号结清上月所有款项。
2、乙方指定财务人员( )核对结算当月洗涤费用(非指定人员签字或结算用)
3、甲方指定财务人员( )核对结算当月洗涤费用(非指定人员签字或结算用)
4、双方指定财务人员审核账务及金额,由乙方出具对帐单据(一式二份),双方对单据盖章确认后,进行结算。
5、结款方式,现金支付,按合同指定的乙方财务人员结付。
6、如双方所指定人员有变动,届时文函通知对方,以便工作。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收脏送净布草临时免费停车位,乙方在收脏送净布草时可以使用甲方电梯以便提高双方工作效率。
2、甲方每天( )时前,将所需要洗涤的布草提前收集在一起,甲方应将有特殊污渍或破损的布草单独放在一起,并在《日洗涤报表》上记录,以便特殊处理。
3、甲方应按行业惯例配备够周转的布草,以便双方的工作合作。
乙方责任:
1、乙方每天要按时来收取脏布草及送净,在收脏及送净布草时要经双方工作人员(酒店楼层服务员)进行对布草的数量清点核对,查看布草是否有无破损、或严重污染,如在酒店有破损或污染,要注明是在酒店哪个楼层污染或破损的,由库房和客房管理员查找原因,是否客赔过,如果没有得到客赔,均由楼层服务员全额赔偿,经甲乙双方人员在洗涤单签字注明。
2、甲乙双方在收脏布草时进行核对无误后,洗涤公司在收走布草后造成二次污染或人为布草破损的,均由洗涤公司承担全额赔偿(不分新旧,不按照洗涤合同比例赔偿,是按照污染数量或者人为破损实际数量赔偿),洗涤公司对污染的布草进行二次清洗,洗涤费用由洗涤公司承担,甲方不承担洗涤费用,处理达不到质量造成报废的布草,均由洗涤公司承担全额赔偿,甲方进行污染或人为破损数量统计,经甲乙双方指定工作人员核对检查确认,甲方从当月洗涤费用中扣除。
3、甲方在验收净布草时,如发现乙方对布草洗涤质量未达到清洗质量的,统一挑选出来,由乙方做好二次清洗数量的统计,乙方收回进行二次清洗处理,甲方不在承担二次清洗的费用。
4、因乙方各种原因造成甲方布草污染报废或划破损的,乙方应负全责,按照全额向甲方赔偿,每月污染报废或破损的数量由酒店财务统计核算后,由甲方财务从乙方洗涤费用中扣除。
5、因甲乙双方在交接中工作疏漏,或因其它原因造成布草破损及二次污染,均由甲乙双方赔偿损失,甲乙双方各承担50%赔偿。
6、乙方在每天收脏或送净布草时,要和甲方指定布草管理人员认真核对数量,如有乙方在清洗过程中因其它原因,送净布草有欠甲方布草数量的,应告知甲方布草管理人员并打欠条下次送回,甲方布草管理员在当月进行收脏及送净布草盘点,盘点完布草乙方当月如有欠甲方各种类型布草,乙方负责人必须要给甲方出具当月所欠各种布草数量欠条,乙方所欠甲方布草要在当月26号至28号时间内必须返回,如乙方在制定时间内没有及时返回,甲方视为乙方丢失布草,所欠甲方各种类型布草数量,均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甲方财务从当月清洗布草费用中给予扣除。
7、酒店布草正常破损,在乙方洗涤过程中自然破损的各种类型布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酒店布草达到了正常使用寿命或年限的,自然破损的布草,由甲方承担,如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各种类型布草,属于自然破损的布草,按照本合同布草比例进行赔偿。
五、洗涤行业赔偿条款:
1、乙方按照洗涤行业标准允许布草洗涤破损比例为3%.
2、经甲乙双方在收布草确认后,交付乙方洗涤的布草在洗涤前有污染,褪色、拖地渍、鞋油渍、锅底渍、缩水或破损等情况的,乙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收脏时发现的布草有污染或破损,甲乙双方要进行交接核实注明,乙方不负责赔偿。
4、乙方在洗涤时布草自然破损,巾类边开线,接头断裂、枕套及被套开口处有自然破损或的,乙方不予赔付。
六、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其它条款:
1、乙方因停水,停电或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而无法及时将布草送到甲方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要提前通知甲方。
2、甲方未按合同及时给乙方付款,超过二十日的,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金额1%的标准收取甲方违约金,乙方还有权在欠款未结清时中止合同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所欠费用。
3、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一方。
4、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同意,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完毕所有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基于本条的违约责任以上一月洗涤费为准,出此之外,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索赔。
5、本合同未尽事宜,再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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