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人):景德镇市浮梁县新奕园项目部5#、6#楼项目部
乙方(承包人):
因工程建设需要,乙方承包景德镇市浮梁县新奕园项目部5#、6#楼项目部(高层、含人防)水电施工工程内的建筑安装总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浮梁县新奕园小区5#、6#楼
2、工地地点:浮梁县新奕园
二、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基础工程、结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的预埋、安装,进出材料装卸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所包含的图纸内容。
⑴基础及主体工程:避雷、预埋各种管道、预埋洞口(如落水管、空调管落水、厨房、厕所等)。⑵装饰工程:各种电箱盒的预埋安装,本项目工程的外墙落水管、空调落水及所有管道的安装。
三、结算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双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2、承包工程的计价方式:暂按总建筑面积计价,总施工建筑面积暂按平方米计。具体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3、承包单价:按实际施工内容和甲方让利结算。其他管理费、税金、让利等同甲方与公司签订的施
工合同。
4、合同价款:本工程进场支付甲方作为现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金。具体收取金额
以收条为准。。
5、付款方式: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内的付款方式----------------按水电完成内容比例付款。
中途不付款,每月施工人员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交底、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程款。
5、如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施工中涉及到的各种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五、乙方责任
(一)质量责任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约定的要求。
3、乙方应根据施工不同阶段及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技术交底,提高质量意识教育,实行自检、交接检、专职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规范施工,确保施工符合验收标准。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上道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符合标准后,由甲方出具质量验收证明手续,乙方才能下工施工。下工施工的质量不得低于样板的质量标准。
5、乙方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先施工样板,(不能做的除外),经甲方验收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封样,乙方才能正式施工。正式施工的质量不得低于样板的质量标准。
(二)工期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计划,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安排足够的劳动力,每月、每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计划、周计划、确保工期,确保甲方的关键工序,关键工作,和突出性的检查、验收提出的工作。
2、在下列情况下,工期可顺延(经签证),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叁个工作日以上的停电,停水、待料。
(三)安全生产、施工责任:
1、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并认真执行,严格落实,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甲方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乙方在现场班组长,每天上班前都必须有针对性对各自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安全员。以便适时消除险情或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职工生产安全。
4、乙方施工人员严禁拆除或人为破坏生产安全防护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处罚,对造成危害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严禁带家属,小孩及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外来人员安排住宿,如发生以上情况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日做日清,工完场清,工完料净,不乱扔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如发现工完料不净每次罚款200元,乱扔建筑垃圾每次罚款100元,周转物资和使用工具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乱堆乱放每次罚款200元。以上行为除罚款外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整改,整改不到位重新罚款。
7、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保证生产区、生活区,卫生及良好秩序,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8、禁止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如果发生上述行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500元,造成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9、施工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管理,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四)其它责任:
1、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辱骂政府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更不得拒绝相关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级代表,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按合同所授予的权限而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
五、甲方代表人
1、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人为负责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及全面管理工作。
2、甲方代表的职权:a、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检查,监督管理、奖励处罚权力。b、对工地上各施工班组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决定权。c、行使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本控制达到符合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d、在不违合同和规范要求前提下,批准本合同要求乙方提报各种材料计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的权力。e、有将自己部分职权委托下属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考核其工作的权力。f、有否决其下属作出的违反规范要求或合同约定内容的指令和决定的权力。g、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制订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工程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的权力。
六、乙方代表人
1、乙方代表:为本工程劳务分包责任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中乙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派现场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
2、有对乙方职工行使充分管理的权力;有全力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⑴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工程量、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款时,按同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息,除此以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三条1,2,3,4条款之约定义务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拖延的工期顺延。
⑵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影响甲方关健工序工期计划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的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至合格,返工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返工损失金额两倍以上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管理不善,材料损耗超出合同约定(或定额)标准,超出损耗标准的材料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支付损耗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4、乙方由于劳动力不足,不能保证正常施工,又不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派人员突击抢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同类情形发生三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无条件撤离甲方工地,甲方只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分包价款。其付款方式仍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条款执行。
5、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自动退场的,甲方只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结算款60%的分包工程款。
6、一旦发现有乙方进场人员偷盗甲方财物,将对乙方处以偷盗物价值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部门处理。
八、其它约定
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办公场所设施,乙方如有损坏必须按购买价赔偿。
2、乙方代表,乙方各班组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现场应向甲方代表或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特殊情况应向项目部电话请假,并按时回岗。
4、乙方代表的通信工具必须确保24小时畅通,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5、双方确认,均已充分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真实含义,十分清楚合同约定相关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本合同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被隐满或被欺诈的可能和情形。本合同内容除非双方确认,涂改(或单方面修改)无效。
九、有关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有必要可根据情况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的签字(责任人)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并将复印件贴于合同背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
乙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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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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