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嘉年路128弄翔瑞新苑1号1404室房屋面积为89平方米;出租包含附属建筑物。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借房屋用途为居住。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五条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前15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周期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六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经甲方对房屋结构及相关设施验收无误后如数退还乙方。第七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自行支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使用最后一月的相关水电费用及欠费。当前的水、电等表乙方入住时的读数: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第八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九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十条维修养护责任。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失。
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居住场所的燃气,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并经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偿。并按违约处理。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2.租赁期满前1个月,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但双方需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方为有效。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甲方指出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5)发现有群租现象的。
2.租赁期间,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的,应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已提供物品见附件
(二)需要补充的: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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