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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2020-09-1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个月。

  二、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2个月的总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拖延不交付的,按总租金50%金额按天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在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或须收回房屋,应与乙方协商,并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及房屋租赁押金,并偿付乙方房屋租金50%的违约金。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

  五、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六、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保证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

  七、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现甲方财产损坏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八、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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