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考中期试当日早上)冯大江与王博龙因要东西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王博龙拿板凳腿在冯大江的头部及背部狠打了好几下,致使冯大江感到头疼、恶心及背痛,等中午回家告知家人后才送往医院检查。检查经过了三家医院,最后在定西人民医院和兰州陆军总院得的结果是轻度脑震荡,须隔时段观察。
为妥善解决甲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支付给甲方自签协议之前的医疗费、运输费、其他等各项费用共计34044.60元(大写:叁仟肆佰零肆拾肆陆角整人民币 )。
2、甲方在以后的各项治疗、检查中的各项费用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打架致伤纠纷即行终止。同时甲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打架致伤事宜向乙方提出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的要求。
4、甲乙双方应坚持和平友好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健康成长,认真做人,不再因此产 生任何纠纷,确保以后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否则自愿接受严重处罚。
5、乙方进行补偿后不得再干扰甲方,如再滋扰甲方则自愿接受严重处罚。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8、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清楚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及班主任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家长及学校负责人、班主任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甲方家长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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