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再进行判决,而是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之后,双方签订调解书,达成离婚。调解相较于判决会节省司法资源。除非不同意调解,才会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可以上诉吗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过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调解书无法再提起上诉。但是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内容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3、对于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不能申请再审。判决书已经生效,超过了上诉期的,也无法再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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