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如下:
1、未被允许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被允许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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