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币持有人在不知所持有的货币为假币的情况下,使用假币不构成违法犯罪,假币持有人在知道所持有的货币为假币的情况下,使用假币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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