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