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对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予以计息,用于计算个人账户储存利息的利率称为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进行统一规定制定。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公布。例如2015年度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为2.75%。再例如2015年度莱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定为1.2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