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判断。挪用公款罪,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所以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其对应的追诉时效应该为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其对应的追诉时效应该为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所规定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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