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话介绍了一种侵害行为,其客体是复杂的,包括证券和期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以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行为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以欺骗投资者进行证券和期货合约的买卖,从而导致严重后果。这种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进行的。
法律分析
1、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拓展延伸
证券、期货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规定
证券、期货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规定是指在证券、期货交易中,以欺诈手段诱骗他人进行交易,实施欺诈行为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一是主观要件,即故意或者明知的犯罪意图;二是客观要件,即以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行为欺骗他人进行交易;三是结果要件,即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者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法律规定方面,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证券、期货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并对其进行了处罚规定。根据该条款,犯罪行为严重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罚金。此外,相关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法规也对欺诈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结语
证券、期货欺诈罪是以欺骗手段诱骗他人进行交易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客观虚假陈述或行为以及严重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该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也对欺诈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