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离婚时有多种情况需补偿或给予帮助。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则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如发现一方侵占共同财产,则可诉诸法院再次分割。
法律分析
在父母名下按照法律照例分割。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
(2)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而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当协商清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5)如果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应当对该方进行少分或者不分处理。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