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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是否提供补偿金?

2020-09-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辞职后公司补偿金与员工维权措施

辞职后一般不会获得补偿金,除非存在违法情形或被无过错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若遭遇公司克扣绩效工资,可通过协商、投诉、举报或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法律分析

一、辞职后公司会给补偿金是否

1、辞职后公司一般不会给补偿金,如果公司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违法情形的,或者是劳动者无过错被企业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辞职后公司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和绩效员工应该怎么办

1、公司克扣绩效工资,员工是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进行维权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种:

1、与公司协商;

2、投诉、举报;

3、劳动仲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辞职后公司不会给予补偿金。但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或者劳动者被企业无过错解雇,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公司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和绩效的情况,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投诉举报或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请务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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