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终结的条件是什么
1、侦查终结的条件有三个。具体如下: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
(2)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的确实、充分是侦查终结的一个重要条件;
(3)法律手续完备。侦查终结时,各种法律手续必须齐全、完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以上六项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结案后在逃人员怎么处理
案件已结案的,警方会对其他在逃人员继续追逃.在逃人员到案后会根据其所犯的具体罪名进行审判量刑。具体流程如下:
1、逃犯抓捕后,首先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
2、然后,公安部门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3、检察院批捕后会择日向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对在逃人员进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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