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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2021-04-22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情形有:

1、在口头遗嘱订立之后,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

2、遗嘱人撤回其口头遗嘱的;

3、其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4、立遗嘱时见证人不符合条件的;

5、口头遗嘱是伪造或者被篡改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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