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流程如下:
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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