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院就诊卡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就医卡,也称为“就诊卡”,是医院为就医者办理的一种卡,里面记录了患者的详细信息。在医院就诊期间,凭卡进行各项医学检查、取药、处置及交款。
医院是治疗和护理病人的机构,也兼做健康检查、疾病预防等,是由专业分工的医院职员通过医学检查、检验、治疗等设备提供医疗及患病休养服务的一种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为觉察或认可自己心理上或生理上有严重问题的疾病患者、伤者和接受分娩的孕妇等。
构成医院应具有以下的基本条件:
1、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
2、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
3、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4、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
5、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
6、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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