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像保留证据明白自己拥有的权利之后,在遇到盗图事件时,首先不要急着找对方理论,理论前,你需要截图/录像保留源盗图证据。由于截图存在伪造和Ps的可能,法律上看不具备严谨的公证作用。
2、私下协商在协商前,除了手持侵权证据外,你还需要准备好能证明是你原创作品的证据(一般指Raw格式原始文件)和相关版权、法律知识,然后通过各种渠道联系,用最直接的方式向对方表明来意,同时告知对方后果,及要求对方如何做。
3、微博施压如果尝试微博/微信留言、电话/短信方式沟通后,对方没有积极回应的态度,则可以考虑利用影响力较大的公共平台给对方施压。
4、法律途径若以上行为尝试后,对方还是无动于衷,那没zd办法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了,律师函、起诉状和公证证据可以走起来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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