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入狱提出离婚诉讼程序,包括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法院后进入诉讼程序。诉讼包括审理、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最后进行判决。一审程序结束后,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进行二审。根据规定,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回避申请、需要重新调查等。
法律分析
一、丈夫入狱提出离婚诉讼程序
1. 准备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然后向管辖法院提交材料。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诉讼离婚程序便开始启动。
注意:改写后的内容保留了原句的主要信息,保持意义不变。
2、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就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结语
离婚诉讼程序包括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提交法院后启动程序。审理分为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即宣判。一审结束后,不服判决可提起上诉进行二审。根据规定,当事人可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未能到庭的正当理由、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证人或补充调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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