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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和行政罚款可以并存吗

2021-02-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 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我国有一事不二罚的原则。但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两者并存,比如法院在刑事判决中没有决定没收一些应该没收的货物的,可能行政机关会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将其没收。 《 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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