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犯罪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社会危害性,即行为人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
(2)刑事违法性,即犯罪行为应当是刑法中禁止的行为。
(3)应受刑罚惩罚性,即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一、12-14周岁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12-14周岁刑事责任如下:12至14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不再免刑责。此次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可以严厉制裁社会危害严重的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定;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1、定罪判刑方式。即对犯罪人在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予以刑事制裁即适用刑罚。这是解决刑事责任最常见、最基本的方式。只有人民法院在其有罪判决中才有权适用这种方式来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定罪免刑方式。即确定有罪但免除刑罚处罚。免除处罚,决不意味着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存在,而是在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以免除刑罚处罚的方式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3、消灭处理方式。这是指本来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和应受刑罚处罚,但是由于存在法律规定的实际阻却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因而使刑事责任归于消灭,行为人不再负刑事责任;
4、转移处理方式。刑事责任的转移处理方式只能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二、有治安处罚记录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因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故不会有犯罪记录。
三、定罪免处含义是什么
定罪免处是指构成犯罪,但免于处罚。《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如下: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已经构成犯罪。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谈不上刑罚处罚问题,更谈不上免刑。2、犯罪情节轻微。所谓“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不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如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或者罪犯的主观恶性较大则不能适用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