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能作假吗?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不能作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公司法人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如果公司是国有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由上级决定,因为国有企业的人事权在上级或母公司,按理说,管理关系应在上一级组织。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不一定需要缴纳社保的,但公司里面至少要有一个人缴纳。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有董事会的选举决议,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谁签订劳动合同。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认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定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果要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必然是需要倾听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这一点是非常的重要的,也是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如果是属于坚持非全日制用工的话,并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当代的社会,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必然是需要本着真实自愿的原则来进行签订的,如果说劳动合同这个方面存在着作假的行为,必然是需要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的,需要提醒大家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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