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地边可以栽树吗
《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均规定了严禁在基本农田里种树,如果承包地是基本农田那就不能种树;如果是一般耕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要不破坏耕作层,在耕地上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是允许的;如果是宅基地,占用宅基地种树,那就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违法的,当然,如果在房屋外围的土地上种上少数果树类的树木是可以的,在农村也是很常见的。
二、土地承包合同期限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第一项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依据。对法律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按规定执行。
三、 土地承包合同 是否受法律保护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承包地土地的性质不同,土地的使用用途也不同,基本农田不可用于植树造林和林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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