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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的条件是什么?

2024-01-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1、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证书,无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为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5、受增人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赠与协议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协议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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