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回起诉的诉讼行为。是诉讼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是否准予撤诉,由法院裁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法院可注销案件不予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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